近日,抚顺市望花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市监察委移送的谭某某等7人涉嫌贪污罪、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行贿罪一案提起公诉,该案系抚顺市区两级监察委员会成立后,检察院受理的首例重大职务犯罪案件。被告人谭某某等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结伙侵吞、骗取国家脱险安置房屋多达200余套,收受贿赂数百万元,严重侵犯了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
在监察委调查期间,望花区检察院高度重视,由副检察长亲自带队,提前介入引导调查取证,详细研究制定案件衔接、审查等环节具体方案,并对证据标准、事实认定、案件定性、法律适用等向监察委提出意见和建议。
受案后,望花区检察院立即成立职务犯罪专门办案组,强化分工协作,细化工作任务。办案人员迅速进入角色,积极适应监察委办案新模式,对被调查人员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多次奔赴清原县、新宾县等地提讯犯罪嫌疑人,同步审查卷宗271册,依据事实和法律,细致入微分析案情,为有力指控犯罪进行大量证据补强工作。在全面审查的基础上,加班加点完成35余万字的审查报告,制作起诉书27页,成功将该案诉至望花区人民法院。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