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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抚顺市望花区首例涉恶案件开庭审理

    时间:2020-06-19  作者:  新闻来源:

    2020年6月13日,望花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佟某某、潘某某等六人涉嫌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非法采矿罪、妨害作证罪、盗窃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一案依法公开审理。本案系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我院提起公诉的首例涉恶犯罪案件。

    为形成打击合力,提升办案质效,我院切实加强与公安机关、人民法院的沟通协调,多次召开案件会商会议,积极开展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工作,加班加点审阅卷宗30余册,并就固定证据、案件定性等提出了50余条侦查意见。由于案件大部分工作在提前介入阶段已基本解决,本案在受理后仅用时20天即向法院提起公诉。

    为确保庭审顺利进行,望花区人民法院主持召开了庭前会议,进行证据开示,控辩双方就回避申请、非法证据排除等问题提出并交换意见。为夯实庭前准备基础,我院又专门召开庭前准备会议,就庭审分工,举证、质证,答辩等问题进行专门研究。

    第二检察部部门负责人陈广胜、员额检察官孙莉等4人出庭支持公诉,庭审讯问层层推进,质证有条不紊,辩论有理有据。本案历经12小时的公开审理于6月13日晚8时许休庭,望花区人民法院将择期对此案做出一审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