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花区检察院2018年度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望花区检察院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望花区检察院2018年部门预算表
2018年望花区检察院收支预算批复总表
2018年望花区检察院收入预算批复总表
2018年望花区检察院支出预算批复总表
2018年望花区检察院按功能科目批复总表
2018年望花区检察院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批复总表
2018年望花区检察院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批复总表
2018年望花区检察院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批复表
2018年望花区检察院财政拨款收入安排支出批复表
2018年望花区检察院中央提前告知转移支付资金安排支出批复表
2018年望花区检察院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安排支出批复表
十一、2018年望花区检察院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收
入安排支出批复表
十二、2018年望花区检察院纳入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
收费等非税收入安排支出批复表
十三、2018年望花区检察院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批复表
十四、2018年望花区检察院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批复表
十五、2018年望花区检察院项目等支出明细情况批复表
十六、2018年望花区检察院债务支出明细情况批复表
十七、2018年望花区检察院政府采购支出明细情况批复表
十八、2018年望花区检察院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明细情况批复表
十九、望花区检察院2018年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表
第三部分 望花区检察院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望花区检察院概况
一、部门职责
根据宪法、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人民检察院的职权可以归纳为以下方面:
(一)批准或决定逮捕权。
(二)公诉权。
(三)对刑事诉讼的法律监督权,包括立案、侦查、审判和刑罚执行的监督。
(四)对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的法律监督权。
(五)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其他职权。
(1)特种案件检察权,即《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第五条第一项规定的对于叛国案、分裂国家案以及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法令、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的检察权。
(2)对劳动教养机关活动的监督权。
(3)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预防犯罪权。
最高人民检察院还享有以下权力:司法解释权、提出议案权、法律案提出权、法律解释要求权、法律审查要求权、引渡请求审查权、限制追诉的承诺权等。
二、机构设置
纳入望花区检察院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无。
第二部分 望花区检察院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第三部分 望花区检察院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的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2018年望花区检察院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其中:
(一)收入预算1019.6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929.6万元;
2.中央提前告知转移支付资金90万元;
3.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0万元;
4.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收入0万元;
5.纳入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0万元;
6.其他非税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1019.6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801.6万元;
2.项目支出218万元。
在支出预算1019.6万元中,政府采购支出0万元,债务支出0万元,政府购买服务支出0万元。
2018年预算收支比2017年增加539万元,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为人员经费纳入本部门预算。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8年望花区检察院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178.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经费、委托业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维修(护)费。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望花区检察院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其中货物0万元,服务0万元,工程0万元。
本院2018年政府采购货物、服务、工程未达到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的相关标准。
四、“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望花区检察院财政拨款安排的 “三公”经费预算为45万元,比2017年增加45万元,增长10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2017年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0%。主要原因为无相关费用。
2.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2017年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0%。主要原因为无相关费用。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17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费45万元,比2017年增加45万元,增长100%),比2017年增加45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费用纳入本部门预算。
2018年望花区检察院“三公”经费预算表 | ||
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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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金额 | |
2017年 |
2018年 |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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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因公出国(境)费 |
0 |
0 |
2.公务接待费 |
0 |
0 |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0 |
45 |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 |
0 |
0 |
公务用车运行费 |
0 |
45 |